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学校校历及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上半年节日放假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清明节:教职工和学生放假调休时间为2018年4月5日~7日,共3天,4月8日上班上课。其中:4月5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调休;4月7日(星期六)正常休息。调课安排:4月8日(星期日)白天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晚上上4月4日(星期三)晚上的课;4月5日的课不补。
2.劳动节:教职工和学生放假调休时间为2018年4月29日~5月1日,共3天,4月28日上班上课。其中:4月29日(星期日)正常休息;4月30日(星期一)调休;5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调课安排:4月27日(星期五)晚上上4月30日(星期一)晚上的课;4月28日(星期六)上4月30日(星期一)的课;5月1日的课不补。
3.端午节:教职工和学生放假调休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18日,共3天。其中:6月16日~17日为周末,正常休息;6月18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调课安排:6月18日的课不补。
上述所有节假日放假期间,总务处、保卫处放假时间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考勤、交通车及其它安排
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节日加班(值班)的,由单位(部门)制订计划,报各分管校长初审后,于放假前3天报人事处,由人事处送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无计划的加班不计薪。相关部门要做好师生往返交通、留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保卫工作。
上课上班期间交通车正常开行,购物车开行时间见学校OA系统本通知。如有调整,则以临时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