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
现启动我校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及教研教改类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20年度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及教研教改建设项目(详细名单见附件1),2021年及以后立项建设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
二、验收程序
1.参加省级验收的项目必须先在校内完成结题,校内结题通过方可在省质量工程及教研教改网站上提交材料,再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校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其他佐证材料做出验收结论。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将不予通过。
2.各项目校内结题专家评审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完成,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题鉴定时,参加验收专家不少于5个,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材料要求
1.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附成果材料目录,装订成册留校备查)。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2.所有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需具有针对性,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项目成员其他成果填充凑数;部分项目按要求应建网站应确保在校外网能打开浏览。
四、工作安排
1.校内验收。2023年11月15日前,各项目完成项目材料整理工作,并由各二级教学部门统一将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项目过程及成果实证材料(含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成果佐证材料等)等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结题验收登记表一式十份,项目过程及成果实证材料一式一份),各二级教学部门需对本部门相关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保证其真实性。
2.答辩评审。2023年11月下旬,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阅,各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答辩(答辩评审会议程另行通知),未通过校内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不予上报省教育厅。
3.在省教育厅系统提交材料。按省厅正式通知时间,教务处将学校正式报文及验收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省厅,并组织通过校内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在省厅系统内进行网上资料填报、提交项目结题资料。
五、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资料填报,资料提交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完成网络验收及会议验收,对验收的项目做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对暂缓通过的项目,省教育厅将依据专家组意见向学校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对不予通过的项目,直接取消验收资格,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予通过项目的负责人,学校将给予立项限制。
2.请各有关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切实做好结题材料填报、成果总结整理等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展示我校省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与成效,进一步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引领、示范和推动作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研究水平。
3.工作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9001/36093261
陈老师 电话:9001/36093261
附件:
1. 广东白云学院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及教研教改建设项目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附件1:广东白云学院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及教研教改建设项目参加结题验收项目名单.xls
教务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