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
为满足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需求,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职业性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的通知,结合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十四五”规划,按照《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白云学院教〔2023〕92号),综合考虑两校区教科研用房计划安排,现就2024-2025学年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立项,要以“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专业建设为引领,贯彻“以学生为中心”、“校企协同、产教融合”、“数字化”、“创新创业”、“价值创造”、“共享服务”理念,满足实践教学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兼顾创新、竞赛、教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功能,融合“数字化转型”思想,结合数字白云工程实际。
二、工作要求
1.确定2024-2025学年实验室和教学装备建设项目,需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2.会计学院、应用经济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专用的专业实验室由各自负责申请立项建设,同时要依托经管实验教学中心,有效整合,提高经管类专业实验室建设效果和使用效益。
3.各二级学院实验室,按学院目前所在校区或区域进行立项建设;两校区大学英语所用的公共语言实验室建设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建设;两校区公共计算机实验室由工学部负责建设;两校区体育场馆及设备器材由体育学院负责建设。
4.继续教育学院、科创学院需单独建设的实验室项目纳入此次立项申报工作,在相应校区申报立项建设。
三、工作安排
1.填报《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立项报告》(附件1)、《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报告》(附件2)和《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申请表》(附件3),于6月7日前交教务处文雨晴处(邮箱: 308810252@qq.com)。
2.教务处将在6月份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申报建设项目作立项论证,通过立项论证的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项目预算(含方案设计、论证服务费,工程款等)纳入2024-2025学年的“学年经费预算”,各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务必与学院预算员加强沟通,做好预算申报工作。
3.教务处将在9-10月份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已通过立项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各二级学院按照专家组论证意见,修改优化相应项目建设方案后,报教务处审核,提请学校和董事会审批。
4.项目立项及建设方案批准后,由教务处和教育技术中心会同相关教学单位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6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