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认真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政府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21〕3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白云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学生处审核,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月16日-22日,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日前实名反映或到学生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20-89913802
邮箱:zizhu@baiyunu.edu.cn
广东白云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pdf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