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实教管函〔20161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进程,学校决定对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及工作内容

  

      

310—325

自查阶段

 

1.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论文类学生应提交论文(调研报告、创业方案等)初稿;设计类学生应提交设计草图、设计说明书、实验报告等按任务书进度要求完成情况的材料。

2.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毕业论文的基本形式、毕业设计相关材料要符合规范要求。

3.指导情况:指导教师的配备及调整情况;课题的更改是否合理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情况及指导记录。

328—331

抽查阶段

 

1.各学院将学生截止到检查前完成的以下资料按专业汇总集中,由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汇同评建办组织抽查。

1)论文(调研报告、创业方案等)初稿(电子稿)

2)设计草图、设计说明书、实验报告等(电子稿或传真件)

3)《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2.各学院认真总结,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于331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总结的电子稿上交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此项工作,提倡指导老师现场指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

    2.对于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明显滞后或联系不上的学生各学院要认真分析原因,由指导教师跟踪解决。

    3.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的阶段性考核内容。

 

    附件: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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