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15-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表彰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团委〔2016〕2号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东团员、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引导团员、团干部积极投身“四个全面”伟大实践,根据团省委决定于2016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5-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团员、团干部及其骨干的相关要求,校团委组织开展省级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申报、推荐活动。申报项目、条件、名额和工作具体要求等参照网站:http://www.gdcyl.org/xxb/ShowArticle.asp?ArticleID=207186  执行。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可申报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或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各一项作为候选个人和集体,特别优秀的可酌情推荐两个作为候选个人和集体。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于2016年3月16日前将各类申报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shunahng@126.com,)报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系人:张泽彬    联系电话:9061(内线) 36094081
                        

共青团广东白云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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