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16〕17号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86号)和广东白云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文件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建设“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以教育教学国际化标准为引领,以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改革深度融合为手段,全面推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现“学习模式”和“教学模式”转变,促进学生学习效果提升和学生发展成长,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培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二、2015-2016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与研究内容
2013-2014年度学校在平台(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创新项目建设与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建设等六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平台项目建设方面开始立项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5-2016年度学校将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改革并开展重点立项建设。
1.课程建设范围与目标
(1)范围:各专业2015级人才培养计划中开出的课程。
(2)目标:遵循“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以学生的学习效果为中心、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的新“三中心”理念,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研究、设计、重构和建设传统课程,形成一批符合新“三中心”理念的在线网络课程和一批具有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的工学结合课程。
2.课程研究与建设内容
(1)“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设计:包括“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问题研究、课程教学大纲编制与课程教学设计。
(2)“以学生为中心”的网络课程建设,包括课程教学资源库和网络课程建设;或企业参与共同建设的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建设,包括课程教学条件建设。
(3)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包括团队成员“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研究能力、教学设计能力和教学实施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三、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与经费支持
(1)申请课程建设项目均以2015级人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为准;
(2)一门课程立项,团队成员一般为2-3人;
(3)课程建设经费为每门课程1万元,分三阶段下拨。第一阶段为课程设计阶段,课程设计方案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下拨3000元;第二阶段为课程教学条件、课程资源库素材、课程视频脚本设计、课件制作阶段,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下拨3000元;第三阶段为课程资源上线及交互功能实现及课程教学实践阶段,包括资源库、在线学习、在线练习、在线阶段测试、在线考试、在线交流及其它学习活动,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下拨剩余经费。
(4)三个阶段验收通过的视为结题,结题时至少要有一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立项后两年内不能结题者,视为不通过;
(5)第一阶段课程设计验收通过后3年内,该课程团队教师均应按课程设计方案主讲该课程,并且学生评教和校内专家同行评教良好及以上者,课程工效以1.5倍计发。
(6)凡2015级人才培养计划中列明自主学习的课程,开课前1年二级学院(教学部门)必须组织教师申报建设。
(7)工学结合的一体化课程原则上应是专业核心课程。
(8)2015-2016年度“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建设立项数为50项。
四、申报评审程序与申报材料
1.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并提交纸质质量工程项目报名汇总表一式(附件1)1份,要安排专人审核申报课程是否是2015级人才培养计划中开出的课程,并上报教务处电子版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25 日。
2.有意申报项目的教师需参加“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设计、网络课程建设标准及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培训(培训时间为3月31日下午,培训通知另文下发)。
3.培训之后,有意申报者填写附件3,经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书各一份至教务处教研科。部门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4.已参加《“以学生为中心”的大学教学范式变革实践与研究》的课程教学改革子课题的教师,课程设计方案通过验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建设。
5.建设周期:自立项之日起两年。
6.教务处形式审核后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报学校批准,公示一周后发文立项。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内线9001 (外线36093979);电子邮箱: 76416186@qq.com 。
附件(汇总下载):
1.广东白云学院2015-201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报名汇总表
2.“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 广东白云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 务 处
2016年3月23日